读懂定期报告系列第十四期:什么是所有者权益?

来源: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时间: 2022-04-14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提高中小投资者阅读使用信息披露文件的能力,在证监会指导下,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央广经济之声,组织开展“读懂上市公司报告”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旨在普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知识,鼓励投资者养成阅读上市公司报告的习惯,促进广大中小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投资理念。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第十四期《什么是所有者权益》。


各位投资者朋友,我们一起聊一聊什么是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权,是企业全部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按照形成的来源,可以分为投入资本和留存利润。前者是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后者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利润在缴纳所得税后的部分。投入资本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在股份制企业,实收资本称为股本;资本公积则由发行股票时的溢价收入和其他资本公积等构成。从法律上讲,实收资本即法定资本或股本不得任意减少,而资本公积则可能因分红方案等减少,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留存利润由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构成。盈余公积是企业提取一定比例税后利润形成的资本积累,来源是企业盈利,盈余公积金额大说明以前年度利润多,未来可以用来弥补亏损的金额就比较大。企业盈利可以股利的形式分配给股东,尚未分配的部分就形成未分配利润。

企业经营所需的全部资金来自两条渠道,一是负债,二是投资者的投资及其增值。因此债权人和投资者对企业的资产均拥有要求权,但是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又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一是偿还期限不同,负债必须于一定时期偿还;所有者权益一般只有在企业解散清算、或者破产清算时才会返还投资者。为了保证债权人利益,法律规定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优先于投资者,投资者具有对剩余财产的要求权,又称剩余权益。二是享受的权利不同,债权人无权过问企业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也无权分享企业的盈利,只享有到期收回债权本金及利息的权利,而投资者可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企业生产经营及盈利分配等政策施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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